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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布實施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工作規范的公告》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
2022-12-28 13:45
一、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工作規范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根據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的《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管理辦法》(國食藥監許〔2010〕82號)、《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機構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食藥監許〔2010〕83號)和《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辦法》(國食藥監許〔2011〕181號)等規定要求,對化妝品行政許可檢驗機構和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檢驗機構采取資格認定和指定的做法。資格認定和指定的內容和流程與化妝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CMA)大多存在重復,且資格認定的范圍小,造成檢驗資源分配不均,導致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排隊現象嚴重,耗時過長,影響了產品上市進度。同時,在檢驗機構管理上“重認定指定、輕事后監管”的問題日益突顯,使得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結果的科學性、可靠性保障不力。為進一步規范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工作,保證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科學,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并發布了《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工作規范》(以下稱《規范》),取消原有的資格認定和指定,充分利用社會優質資源,優化檢驗工作流程,規范檢驗項目要求,提高檢驗工作效率,為化妝品安全監管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